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實行干部離任交接制度?,F(xiàn)將本次中層干部集中換屆后干部離任交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干部任免通知公布后,由各位院領導分別負責召集所聯(lián)系(分管)單位(部門)的干部進行談話,并落實離任干部的交接工作。干部交接工作原則上在8月底前完成。
二、主要交接事項有:
本崗位工作范圍及職責、工作程序及要求;
工作進展情況及打算;
所屬部門、單位教職工的思想、業(yè)務等情況;
有關文件和檔案材料;
設備、辦公用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
各類經費使用規(guī)定及使用情況;
其它應交接的有關事項。
三、中層干部的工作交接,由離任干部所在部門(單位)指定一位同志進行監(jiān)督交接,必要時,可請學院辦公室、黨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人員參與交接。離任的干部應認真填寫《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中層干部職務變動交接表》(見附件)。此表一式4份,由離任者填寫,經交接雙方簽字后,交接者各留1份,另2份分別報學院辦公室和監(jiān)察審計處備案。
四、學院辦公室和資產管理處要根據干部調整情況,按照上級和學院有關規(guī)定,做好相關中層干部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調配工作;黨委組織部和監(jiān)察審計處根據有關規(guī)定,認真制定有關部門(單位)、離任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開學后盡快安排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五、交接者要本著對學院和本部門(單位)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做到交接認真細致,不敷衍了事;交接清楚,不留后遺癥;確保工作銜接,不受影響。特別是對各種物資設備、經費的交接要做到筆筆清楚,件件落實。離任干部在工作交接完成前,原則上不得調配相關公共物資設備、支出部門經費,確有需要,必須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并納入交接內容。
六、干部的交接情況將列入干部試用期和干部考核內容。對因在交接工作中不認真、不細致而影響工作者,要嚴肅批評教育;對不堅持原則,弄虛作假者,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直至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
附件:
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中層干部職務變動交接表.doc。
學院辦公室 黨委組織部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