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74號)和 《江蘇省中長期人才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蘇發(fā)〔2010〕10號)精神,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計劃組織開展2020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立項工作,現(xiàn)就推薦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2020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評選項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3〕52號)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遴選程序和所需材料組織申報,推薦不超過1個基地候選單位,經評審確定的項目必須在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建設目標。
二、關于2020年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評選項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3〕51號) 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遴選程序和所需材料組織申報,推薦不超過1 個技能大師工作室候選單位,推薦申報參評的候選單位優(yōu)先從“江蘇大工匠”、“江蘇工匠”為領辦人的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中產生。
三、申報要求。各二級學院(系、部),各部門要認真對照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任務,切實抓好項目申報工作。各申報單位于2020年3月5日前將紙質和電子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要按照項目分類裝盒或裝袋報人事處。
聯(lián)系人:楚楠
報送地點:弘毅樓313
聯(lián)系電話:025-86115017
1.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2.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3.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4.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書
5.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6.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
人事處
202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