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系、部)、各部門:
2020年度江蘇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與資助額度
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是省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與其他類別的省社科基金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每項資助額度為5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江蘇省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guī)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風優(yōu)良;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2.以博士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申報的,必須在原論文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且增刪、修改內容篇幅達到原論文字數30%以上。
3.在研(2020年9月30日前未獲批準結項)的國家、省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新項目。
三、資助范圍
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重點支持文史哲等基礎學科、社會科學以及冷門絕學的基礎性研究,鼓勵學者根據學術興趣和學術積累運用新理論新方法進行跨學科跨領域研究,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匯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
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所資助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申報成果應具有原創(chuàng)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申報成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以及省社科基金項目的成果,不得申報。
四、資助、結項與出版
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后續(xù)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立項后的繼續(xù)研究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按規(guī)定自主使用并由單位財務部門管理;其余經費待驗收合格后撥付用于出版資助。如申報評審過程中或立項后申請人擅自出版申報成果,將視為申報無效或終止立項協(xié)議,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回所撥經費。
后期資助項目成果原則上由江蘇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申請結項時以出版社樣書(附查重報告)報送省社科規(guī)劃辦,辦理鑒定結項后方可正式出版。
申報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并獲得立項的書稿,可繼續(xù)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如獲得立項,項目負責人可選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立項并放棄省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后續(xù)經費的資助。
五、材料報送
報送材料包括:申請書一式3份,成果(書稿)3份,匯總表1份。若申報成果是以博士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需提交博士論文原文1份及修改說明3份;若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需提交成果概要3份。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10月12日。
聯系人:劉方;地址:弘毅樓319室;電話:025-86115046
附件1:
申請書.docx
附件2:
匯總表.xlsx
科研處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