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二級學院(系、部),各部門:
根據《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5年校內人才流動配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內人才流動配置申報人員范圍、條件
(一)申報人員范圍
校內人才流動配置對象為學校聘用的人事代理在職在崗教職工。
(二)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
2.熟悉并完全勝任本職崗位,能夠優(yōu)質高效地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3.進校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各自的崗位上為學校發(fā)展作出積極貢獻(提供各級各類獎勵證書、鑒定材料)。
(三)具體條件
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或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或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具有博士學歷學位人員,且同時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1.博士后流動站出站人員;
2.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或ESI排名前1‰學科)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
3.通過公開招聘進入學校,截止本通知發(fā)布之日,在校人事代理受聘滿3年,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并且取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已取得行業(yè)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獲得過世界技能大賽前三名、全國一類職業(yè)技能競賽第一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授予的“中華技能大獎”、省政府授予的“江蘇技能狀元”或“江蘇工匠”稱號的人員。
(四)配置名額
遵循“控制人員總量、優(yōu)化人員結構、保障人才引進”的原則,在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達的人員總量范圍內,對符合配置條件的申請人,經申請人所在部門推薦、學校評定后向省交通運輸廳、省人社廳報送審批材料。
二、申報程序
(一)1月15日下午15:00前,符合配置條件的教職工向所在二級單位提交《南京交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申請表》(一式十份,A4紙張騎馬裝訂)和《南京交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申請支撐材料》(一式一份,A4紙張膠裝,材料復印件由所在部門對照申請表與原件審核,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部門公章),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二)1月17日中午12:00前,二級教學單位申請人所屬部門和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黨政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的推薦結果,非教學單位申請人所屬部門將研究的推薦結果以填寫《南京交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人員信息匯總表》(一式一份,加蓋部門公章)形式,與《南京交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申請表》(一式十份,A4紙張騎馬裝訂)和《南京交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申請支撐材料》(一式一份,A4紙張膠裝)一并報人事處,報送地點:弘毅樓316室,聯(lián)系人:盧東慧。
(三)學校完成配置資格條件審查和申請材料審核工作,向校內人才流動配置工作領導小組提交評定材料。
(四)校內人才流動配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完成評定,確定流動配置人員名單,學校黨委會研究審定結果在校內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后,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人社廳要求上報相關審批材料,辦理審批手續(xù),最終結果以上級審批結果為準。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級單位務必認真貫徹落實《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校內人才流動配置實施細則》要求,嚴格把關,突出對申請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工作業(yè)績表現(xiàn)的審查,對思想上、師德上、意識形態(tài)上有失范行為傾向和失范行為的,對工作中不積極主動作為的,可暫緩同意申報。
(二)各二級單位應對照條件切實做好申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和材料審核,集體研究確定專職輔導員直接考察聘用人選,并按時報送材料。
(三)學校將嚴格審核材料、嚴密做好綜合考核各項工作,確保校內人才流動配置、專職輔導員直接考察聘用工作有序推進。
四、相關說明
若上級部門政策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政策執(zhí)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人事處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