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構建和諧校園,全面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充分調動和激發(fā)院(系)開展學生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chuàng)造性,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評促效,推動我校學生工作上臺階、上水平,實現(xiàn)學生工作目標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學校決定對二級院(系)學生工作進行考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校成立學生工作考評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院(系)學生工作進行評價。評價辦公室設在學工處,具體負責考評事務。各院(系)成立學生工作評價小組,負責本院(系)學生工作考評的組織和自查、自評工作。
二、評價原則
對學生工作進行評價是反映二級院(系)學生工作績效和整體水平的重要手段。評價以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堅持全面、客觀、準確的原則。評價采用自我評價與學生評議、學校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堅持民主、務實、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
三、評價依據(jù)
《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工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交院黨〔2012〕58號)。
四、評價內容
評價分為“組織領導、日常教育、日常管理、學風建設、就業(yè)工作、黨團建設、工作研究與創(chuàng)新教育、減分項目”等八個項目,總分為100分。其中:減分以學校有關會議記錄、相關部門記錄或發(fā)文為準。
五、評價方式
1、評價工作由學校統(tǒng)一部署,評價辦公室組織實施。
2、評價在各院(系)自評的基礎上,采取學生評議、學校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3、評價實行百分制,其中自評占20%,學生測評占權重30%,學校評價占權重50%。
六、評價程序
評價工作在2014年12月7日—12月16日進行。
1、院(系)自評。時間安排在12月7日—12月11日進行,各院(系)根據(jù)評價指標,實事求是地逐項打分,并附評分說明。
2、學生評議。時間另行通知,評價辦公室負責從被評價院(系)抽選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學生以無記名方式對該院(系)學生工作進行測評。
3、學校評價。時間安排在12月14日—12月16日進行,學校學生工作考評領導小組根據(jù)院(系)自評情況,分別采用查閱材料、電話了解、座談訪談等方式進行評價,并就主要指標進行測評打分,12月16日前將評分結果交學工處。
4、評價結果報學校審定后公布。
七、獎勵
評價結果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3名。
為盡可能地方便院(系)開展工作,不再加重院(系)年終考核的負擔,本次學生工作評價結果與年度學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掛鉤,請各院(系)認真準備考評工作的相關支撐材料。
《南京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工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在學工處網(wǎng)站下載。
特此通知。
學生工作處
2015年12月7日